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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文创纾困扶持8大措施!支持电影院、书店、演出团体等

天府文创云 成都日报 2022-07-2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成都市《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文创企业保运转、稳经营、促发展,6月2日,成都市文产办正式出台《成都市文创行业“促发展保运转”纾困扶持若干措施》,共计8大举措,涵盖实体书店、电影院、经营性演艺演出及博物馆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线下文创行业。


干货满满,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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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纾困政策落地落实


市委宣传部(市文产办)会同文旅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文创行业助企纾困工作专班,做好财政、人社、金融、税务等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分区分片深入企业开展定点服务,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国家和省、市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旅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好落实政策、服务企业工作。


二、统筹加大金融政策帮扶力度


支持金融机构做好文创企业普惠政策接续和贷款期限管理,对已获“文创通”贷款的困难企业不压贷、限贷、抽贷、断贷;对文创企业经营性贷款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年内可延期还本付息。加强政银企金融对接平台服务效能,从速开展文创园区定点金融纾困服务,增强政策性金融贷款产品知晓度和服务精准度。


三、切实降低文创企业融资成本


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我市成功申请“文创通”贷款且符合补贴条件文创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实际担保费率按照最高不超过2%执行。贷款利息补贴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80%执行,担保费补贴按照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100%执行。


四、支持实体书店持续经营


对在我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实体书店,参照其门店一线工作人员2022年1—5月企业实际缴纳(或应缴纳)社保总额作为核算基数,按实缴(或应缴)社保总额的50%给予实体书店运营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五、支持电影院恢复经营


对我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营业且经疫情防控许可恢复正常营业的影院,参照影院建设规模(座位数)及2022年以来停业天数作为核算基数给予电影院运营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六、支持经营性演出团体发展


对我市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单位类别:内资文艺表演团体),企业现有参保人数不低于15人(其中演员不低于50%),缴纳社保时间不低于半年,主营业务为各类舞台艺术的创作演出(演出主业收入不低于70%)的经营性演出团体,参照企业2022年1—5月企业实际缴纳(或应缴纳)社保总额作为核算基数,按实缴(或应缴)社保总额的50%给予经营性演出团体运营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七、支持国有博物馆持续发展
对我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举措,满足市民游客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持续提升博物馆文物保护、文旅融合、陈列展览、研究交流、教育传播等职能举措水平,助力世界文化名城和“三城三都”建设的市属国有博物馆(公益二类),参照博物馆2022年1—5月企业实际缴纳(或应缴纳)社保总额作为核算基数,参考游客参观人数,按不超过实缴(或应缴)社保总额的50%给予适当补贴。
八、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开放经营
对符合条件并免费(含低票价)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参照年度参观人数、公益性展览举办次数等开放运营情况作为核算因素,给予一定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文创产业项目,经申报评审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项目补贴。


具体如何申报?

以下申报指南,请收好~


2022文创通同舟行动


支持对象:


1.成都市文创统计目录规上、标上企业;


2.经区(市)县委宣传部、文旅局、统计局盖章推荐认定的文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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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文创通同舟行动”相关指南】



“文创通贷款申请”入口可通过

“天府文创云”微信公众号

下方菜单栏进入




实体书店



申报条件:


(一)在成都市登记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所开设的实体书店。


(二)经营状况正常且可持续经营,近两年内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


(三)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


(四)出版物经营面积不低于50%。


(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不含在图书批发市场的出版物经营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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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实体书店助企纾困申报指南】




电影院



申报条件:


(一)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并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电影院。


(二)2022年以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有暂停营业记录且经疫情防控许可已恢复正常营业的影院。


(三)近两年内未受到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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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电影院助企纾困申报指南】




经营性演出团体



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及税收缴纳关系均在成都市,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单位类别:内资文艺表演团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


(二)经营状况正常且可持续经营,近两年内未受到各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


(三)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


(四)企业参保人数不低于15人(其中演员不低于50%)。


(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保时间不低于半年。


(六)主营业务为各类舞台艺术的创作演出(演出主业收入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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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经营性演出团体助企纾困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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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蔺虹豆

校对 王戬

审核 庄伟伟 饶竹舟 单正华

监制 杨扬

来源 天府文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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